新闻媒体报道了有关本市驾培行业存在的乱象问题,从现在开始,希望大家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:。
〈一〉:未持有巜教练证》或《教练证》逾期人员不得从事带教活动。 〈二〉:带教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(副驾驶室)。 〈三〉:未通过科目一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科目二、科目三实际操作项目训练。
〈四〉:严禁在废弃场地、道路断头等不符合要求的场所从事带教活动。 〈五〉:非属本驾校的学员(指在本市其他驾校开班的学员以及在外省、市开班后未办理过转入本驾校开班名额?指经主管部门核准的“外转沪”名额〉手续的学员)一律不得在本驾校训练场参加项目训练、不得使用本驾校的教学用车对此类学员进行培训。
以上五项基本工作要求,请各位对照落实,自查自纠,并整改到位,切莫心存侥幸!总之,希望大家认真履行本职工作,严格遵循行业准则,要在思想上及行动上做好充分的准备,严阵以待,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不时检查。
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